全国各地方城市燃煤锅炉补贴政策总结
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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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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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相关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3]66号) 《关于调整完善本市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政策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4]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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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时意见》(沪府发[2013]66号)
序号 项目 原支持标准 2013-2014年 2015年 区域 一 市级 8 12 8 黄浦、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 区县级 12 12 12 合计 20 24 20 二 市级 12 16 12 浦东、宝山、闵行、嘉定、松江 区县级 12 12 12 合计 24 28 24 三 市级 20 26 20 金山、青浦、奉贤、崇明 区县级 10 10 10 合计 30 3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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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如东 |
《如东县2015—2016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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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 |
常熟市制定了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其中规定,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提标改造的,10蒸吨以上或额定功率7MW以上的,每台按5万元标准补助,20蒸吨(含20蒸吨)以上或额定功率14MW(含14MW)以上的,每台按10万元标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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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
市属差额预算拨款单位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按照每蒸吨2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根据实际工程经费需求预拨70%,待项目完工后,按照财政评审中心对竣工结算的审核结果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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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河北省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暂行办法》 燃煤锅炉改造、淘汰项目按照每蒸吨不超过2万元予以奖补,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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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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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青岛 |
《青岛市黄岛区淘汰改造燃煤锅炉资金补贴实施方法》2016 淘汰改造补贴标准:
淘汰改造补贴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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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金华 |
《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补助政策及操作办法》,对在整治期间直接拆除及拆除后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凭验收资料按标准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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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 |
对企业燃煤锅炉拆除到位的锅炉,一只补助5000元;对企业燃煤锅炉改天然气、蒸汽或电的锅炉,一只补助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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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阳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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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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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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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 |
按改造前锅炉的蒸吨数计算,每蒸吨按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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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洛阳 |
《城市区分散式燃煤锅炉拆除财政资金补贴办法》规定,2013~2015年度城市区拆除分散式燃煤锅炉的锅炉资产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据所拆除分散式燃煤锅炉吨位,按每蒸吨两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资金由省、市政府安排专项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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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新余 |
江西新余市从市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项目经费中专门拨出资金用于锅炉整治改造,改成生物质燃料的锅炉每蒸吨补助3万元,改成天然气的每蒸吨补助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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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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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绵阳 |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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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州 |
《关于福州市级建成区燃煤锅炉改造提升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2015.8.4 按照《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8月15日前市级建成区内10蒸吨(不含)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成型生物质燃料;9月30日前,市级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燃煤锅炉应全部实现低氮燃烧,并采取有效的脱硫、除尘处理措施,同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10月31日前,各县(市)、高新区建成区内全部完成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改燃工作。对按时完成锅炉拆除或改燃的五城区单位,从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改造资金补助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其中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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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
2015年莆田市燃煤锅炉改造和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通知 (一)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后污染物排放能达到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以改造前登记在册的锅炉蒸吨为依据,每蒸吨给予补助7万元,市、县(区、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试点示范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示范项目,按年节能量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循环经济项目,结合项目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等效果和投资规模,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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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 |
《关于陕北陕南城市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办法和奖励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环发[2015]29号 奖励原则:按照“拆除早,补助多”的原则,采取逐年降低奖励标准的办法,分时限对燃煤锅炉拆除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对2013年至2014年各市提前拆改的燃煤锅炉按照2015年的标准奖励。现有燃煤锅炉拆除后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替代,确需继续使用燃煤锅炉的,必须使用高效节能微排放燃煤技术锅炉,否则奖励资金将不予支持。 奖励标准: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燃煤锅炉按表1奖励标准执行,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燃煤锅炉按表2奖励标准执行。 表1 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除奖励标准(单位:万元/蒸吨) 时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标准 5 4 3
表2 20蒸吨一下燃煤锅炉拆除奖励标准(单位:万元/蒸吨) 时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标准 4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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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乌兰察布市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有效解决燃煤锅炉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环保局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对每台锅炉以30%--35%的比例进行补贴,同时对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全市整改前20名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2014年争取专项资金2091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和察哈尔热力公司脱硫除尘改造,360万元用于其它旗县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2015年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46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980万元用于其它旗县市燃煤锅炉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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